请问「马城条约」是什么意思?
2026-07-10 12:10:48
「马城条约」读音
拼音 mǎ chéng tiáo yuē,注音 ㄇㄚˇ ㄔㄥˊ ㄊㄧㄠˊ ㄩㄝ
| 拼音字母 | ma cheng tiao yue |
|---|---|
| 拼音首字母 | mcty |
| 注音符号 | ㄇㄚ ㄔㄥ ㄊㄧㄠ ㄩㄝ |
| 注音首符号 | ㄇㄔㄊㄩ |
「马城条约」释义
扩展释义 1991年12月9~10日,第46届欧共体首脑会议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(Maastricht)举行。经过两天辩论,代表们通过并草签了《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》和《政治联盟条约》,统称《欧洲联盟条约》(Treaty of Maastricht)即《马斯特里赫特条约》。1992年2月7日欧共体12国外长和财政部长在荷兰小镇马斯特里赫特正式签署了该条约,条约也正式生效。这一条约是对《罗马条约(Treaty of Rome)》的修订,它为欧共体建立政治联盟和经济与货币联盟确立了目标与步骤,是欧洲联盟成立的基础。参与签订该条约的为原欧共体的12个国家,即:比利时、丹麦、德意志联邦共和国、希腊、西班牙、法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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